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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明天地

第一百零二章 常家兄妹

榆林府,是陕西最北边的一个破地方。目前来说,是破地方。但是在后世这里可不破。

这里地理位置极为重要,榆林位于中国陕西省的最北部,黄土高原和毛乌素沙地交界处,是黄土高原与内蒙古高原的过渡区。东临黄河与山西省隔河相望,西连宁夏、甘肃,南接延安,北与鄂尔多斯相连,系陕、甘、宁、蒙、晋五省区交界地,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。

这个时期,宁夏这个行政划分还不存在。宁夏目前是甘肃的一部分。

秦牧选中了这里,不是因为这个地方穷,而是因为这个地方有着极为丰富的矿产资源。

在后世,榆林被称为中国科威特,因为这里有着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。不仅如此,这里还有大量的优质煤矿。

可是现在,这些资源全部沉睡在地下,没有人能知道。

因此,这块地方就只剩下穷了。

虽然榆林很穷,但是这里却出美女。史上著名美女貂蝉,就是榆林府米脂县的姑娘。

自古红颜多薄命。你人长的漂亮,又穷的叮当响,那自然就是有钱人碗里的菜了。

常小玉和哥哥常升从乡下来到县城卖稻谷,好换点钱买点油盐回去,可是没想到青天白日之下,就在民国的县城里面,遇到了土匪。

说是土匪,却也不准确。这些人干着抢劫的买卖,却穿着正规的军服。

他们兄妹都是老实巴交的庄稼人,来到县城就跟出了国似的,俩人都小心翼翼的贴边走路,可是却被那群土匪硬碰上来。不但撞翻了稻谷担子,还说他们兄妹碰伤了自己。

常升刚要反驳两句,就被一顿揍,打的鼻青脸肿晕倒在地。然后不由分说,这伙土匪就把常小玉给抢走了。

满街的百姓,一个个敢怒不敢言。直到这群匪兵走远了,才有胆大的的过来,一顿掐巴,让常升回过神来,然后好心的在他耳边悄悄劝说道:“大兄弟,这伙人咱惹不起啊。那是孙旅长的人。”

常升这时候刚清醒过来。他这才发现妹妹被抢走了,顿时常升就如疯了一样。他四周一瞅,看到了一个肉铺摊子。

小伙子爬起来就冲到摊子上,抄起一把剔骨尖刀就要去找土匪拼命。

街上的人看到这样情况,哪里有人还敢上前。这小子现在明显是疯的,别自己上去白挨一刀。

常升高举着杀猪刀,稻谷也不要了,他顺着街道猛冲。行人自动的给他让出了一条路。

大家都心底里暗自叹息。唉,可惜了,好端端的一条汉子,这就要没命了。

常升是乡下人,对时局不了解。如今的米脂县,新驻进了一支军队,叫新编第十一旅。

这个旅全是外乡人,旅长叫孙美瑶。

孙美瑶正是抱犊寨那个土匪窝的老大。当时他劫了火车,震惊中外。这是真的震惊中外,因为一个中国土匪,把全世界在中国的顶尖一部分洋人,全给绑票了。

秦牧也很倒霉的成了肉票。只是他当夜就逃跑了。

孙美瑶到最后也不知道这几个人是怎么跑的,不过还好,跑的是中国人,洋人一个没跑掉。

凭着这些洋肉票,孙美瑶最终和北洋政府达成了协议。

肉票释放,土匪招安。

就这样,孙美瑶摇身一变,成为了北洋军的新编十一旅的旅长。

不过这个编制就纯属糊弄人玩。孙美瑶知道袁世凯在糊弄他,可是他也糊弄袁世凯。不管怎么说,现在他有了一身军服,做事也气势起来。

土匪变军队了,自然不能还在山东老家,这样袁世凯也不可能答应。所以这支新军就被派到了陕西米脂。

人还是那些人,只不过换了一身皮。

到了米脂,孙美瑶发现自己帽子换了,钱袋子可没换。民国政府不给他发军饷。到也不是一点不发,袁世凯多少还是给他俩大洋的。可是这点钱,打发叫花子都不够。

孙美瑶发现自己来到陕西,还特么不如在山东过得快活呢。因此他也就固态萌发,该抢继续抢。

不绑票,哪里来的伙食费。

他不能抢市场,如果抢市场商铺,那就是明着做强盗了。陕西可不是只有他一支军队,榆林,西安,都有北洋正规军驻扎,如果他敢在米脂闹得过分,袁世凯正好光明正大的处理了他。

孙美瑶很清楚,袁世凯对自己就没安好心。

因此孙美瑶不能给袁世凯落下确凿的口实,所以这一支新军,又干起了老行当。绑票,要赎金。

当然,顺带着哪家大姑娘小媳妇好看,他们也就抢走了。

百姓虽然老实,可是总有一些有血性的。有的人就忍不住抄刀子和新军干了起来。显然,冷兵器对上热兵器是完败。

新军枪口下,死了不少的本地人,这也让孙美瑶的大名迅速的就流传开了。

常升家住的比较偏僻,他还不知道这样的情况,现在妹妹被人抢走了,他只一门心思要拿刀子去找人拼命。

米脂县的县城不大,常升很快就跑到了街道中心。这时候,就见空旷的街道上出现一个人。

是谁有这么大胆量敢拦着自己?没看所有人都躲开远远的了吗。

常升这时候已经被怒气冲昏了头脑,他根本不管眼前是谁,反正谁挡着我,谁就得死。他一刀就捅了过去。

秦牧轻松的攥住了常升的手腕。在动态视觉大幅度提升之后,秦牧只要稍微一留神,就看谁都是慢动作。

空手入白刃,在之前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,可是对于现在的秦牧来说,毫无难度。甚至秦牧有时候觉得,如果自己身体再强化强化,躲子弹也未必不可能。

常升这时候就是半疯癫状态,一个人处在这样的情况中,能迸发出比平日多三四倍的力气。可是他力气再大也没用,秦牧的手就好像钢铁铸造的一般,牢牢的抓住了常升的手腕。

“跟我滚开。”常升怒骂不已。这时候他也明白,眼前这个人不是土匪一伙的。

“你想救你妹妹,我可以帮你。”秦牧一句话就让常升的怒气平息了。

他刚才在酒楼上看到了街上的一切。常小玉被抓走时候大叫“哥哥”,也让秦牧明白了两人之间的关系。

“你帮我?为什么?”常升这时候不疯了,可是他却有点糊涂。这么一个外乡人,和自己不沾亲不带故,为什么要帮自己。那伙人可是官军。

“我和孙美瑶有仇,我也需要你帮我。”秦牧一句话就打消了常升的顾虑。

他来时候已经调查清楚过本地的情况。

秦牧也没想到,绑架自己的孙美瑶,摇身一变成了孙旅长。这真是很有民国风。

不过这样也好。秦牧正愁找不到理由,如今名正言顺了。

榆林这块地方,秦牧看中了。整个榆林府,都是他未来的根据地。米脂县,是他准备第一个开刀的地方。这地方有粮食。

虽然榆林有大量的矿产资源,但是百姓不能靠喝汽油活着。无农不稳,粮食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。

今天这对兄妹的遭遇,正好是秦牧破局的开端。只不过秦牧不可能和施瓦辛格一样,浑身挂满武器弹药,单枪匹马的就杀进孙美瑶的军营。

那是拍电影,不是打天下。

打天下,虽然谁的拳头大谁占便宜,可是这种便宜只是一时的,真正的打天下,必须要有立场,要讲道理。

“你跟我来。”秦牧不由分说把常升拽进了酒楼。

常升这时候被秦牧的力量吓到了。这个人看起来文邹邹的,怎么有这么大的劲。自己这一身力气在村里是头一号,就算在米脂县,也未必有谁强的过自己。可是自己在这个人面前,一点还手的能力都没有。

他被秦牧拉扯进来之后,发现秦牧不是一个人,他还有两个同伴。

一男一女。

男的憨厚,女的漂亮。

“先给你介绍一下。我叫秦牧。这位是,”秦牧一指彭祖说道:“彭石。”

彭祖现在早不是老神仙的样子了。他的能耐可以变化自身,既然秦牧要去打天下,自己当然也要带兵打仗了。一个老头带兵显然不能服众,所以他不但把自己的相貌变成了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,还给自己改了名。

彭石,这就普通多了。否则跟人说自己叫彭祖,那岂不是吓死人。

“这位是林柔。”秦牧虽然手底下只有这么俩人,但是他没打算让林柔带兵,也就没给她改名。

“我叫常升。常遇春的常,升起的升。我祖上就是常遇春。”

“失敬,失敬。”秦牧有点意外。没想到自己随便拉个人,都有点来头。常遇春是朱元璋的大将军,他的后人,现在已经沦落到这个地步了。真是没想到。

“咱们这就有四个人了。你们有家伙没有?没有我去再抢几把刀。”常升看到人多了,顿时觉得抢回妹妹的希望大增。

“不用,我有枪。”说着话,秦牧掏出了手枪放在桌子上。

“有枪!”常升双眼顿时亮了起来。有枪,可比刀子好用多了。常升也知道拿刀的打不过拿枪的,可是他没枪啊。

不过现在有了。

“你还有吗?能给我一把吗?”常升心头火热。有枪谁还怕官军。

“你会开枪?”秦牧不觉得他的身份能接触到热兵器。

“我可以学。现在就学。你给我一把枪,我打头阵。”

“等你学会,就来不及了。”秦牧把枪收了起来,然后问常升:“我可以帮你救你妹妹,可是救了你妹妹之后,孙旅长肯定会报复,到时候官军杀上你们村,你怎么办?”

“秦先生,只要你救了我妹妹,别的事你就别管了。一人做事一人当,这是我家的事,我会拿命跟他们拼。”

“好,跟我来。”

秦牧带着常升来到酒楼后院,这里停着一辆吉普车——秦牧来这里当然是开车了。

这时候的榆林府,属于很偏僻的地段,汽车这么高大上的玩意,别说常升没见过,就是县太爷都没见过。

“上车。”

汽车枴出酒楼,飞快的驶入大路。

秦牧调查过附近的情况,他知道孙美瑶军营所在地。那些土匪兵,抢了常小玉——常升已经告诉了秦牧他妹妹的名字,直接就向军营跑。

毕竟这些人还算人类,多少会要点脸面。总不成在大街上就干那些禽兽之事吧。

四五个土匪兵扛着常小玉跑路,这样速度就慢了不少。不过就算他们速度再快也没有用,在汽车面前,谁也跑不掉。

秦牧很快就看到了匪兵的身影。他把车子拐到路边,随手抓起狙击枪——枪就放在后座早准备好了。

这个距离,对于狙击枪来说,简直就是近在眼前。秦牧略一瞄准,飞快的就打出了四颗子弹。每一颗子弹都准确的打爆了一个匪兵的胸口。

那群匪兵正跑的兴高采烈。今天可算是捡到宝了。常小玉不论模样还是身段,都是米脂县一等一的好女子。这样的货色,他们来到米脂县就没有见到过。

一路上几个人正在讨论是把这女人先送给旅长尝鲜,还是自己偷偷就享用了。可是没想到他们的幻想永远只停留在幻想的这一刻了。

枪响,人倒。转瞬间,五个人只剩下了一个。就是扛着常小玉的那个匪兵还活着了。

毕竟这个匪兵不是普通老百姓。他玩过枪,也打过仗。枪声一起,他就把常小玉从肩膀上给扔了出去。

这时候保命要紧。他想趴地下反击,可是没成想还没趴地上呢,身边的同伴已经全死了。

而且死状凄惨。狙击枪的威力太大,那些死去的土匪全是胸口炸开一个大洞。简直能伸个拳头过去。

这什么枪啊!剩余的这个土匪一时有点被吓疯了。他大叫着就向军营跑。秦牧有意给他留了一条命。

接下来,秦牧开车来到常小玉身边。常升赶紧跳下车,先把妹妹抱了起来。

“妹妹,你没事吧?”他刚才看的清清楚楚,那个土匪把他妹妹给摔在了地上。

“哥,我没事。”常小玉被吓的够呛,如今看到哥哥,她多少才安稳下来。刚才她以为自己这次肯定是要被土匪糟蹋了。如果那样的话,常小玉准备一头撞死,也不能被土匪侮辱。

“好,那你上车。”说着话,常升把常小玉放到了车上。然后他立刻四处寻找,把尸体身上的枪和子弹都收集到了一起。

“秦先生,这些东西,你要吗?”常升现在拿到了四支长枪,几十颗子弹。不过这东西不是自己的战利品,这都是秦先生的。可是常升看着秦牧的各种装备,不论是汽车也好,还是枪支也好,都比自己手里的家伙强太多了,所以他不敢确定秦牧是不是会要这些破烂。

“你喜欢?那就送你了。”

“多谢秦先生。”

“令妹受了惊吓,不如我送你们回家吧。”

“不敢麻烦秦先生,这点路我们能走。”

“还是早点回去吧。”秦牧不再多说。他上了车,调转车头,顺着原路返回。

常小玉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。怎么哥哥什么时候认识了这样一个大人物。秦先生,他是哪里的人?怎么他的一切,都不是咱这块地方上的呢?

秦牧的一切都让常小玉迷惑。这个会自己走的车子,还有这个人身上的气质——当然这个词常小玉未必知道,都让常小玉摸不着头脑。

本地有句俗话,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。就是说米脂的女人最漂亮,绥德的男人最能干。之前常小玉也是觉得绥德的汉子是天下最好的汉子。可是现在突然出现一个秦先生,这让常小玉的世界观顿时粉碎了。

原来这个天下,并不是只有绥德的汉子才是好汉。

这个秦先生,怎么看怎么比绥德的汉子还要好的多。

不过这些想法只是在常小玉的脑海中一晃而过。她现在脑袋里面全是恐惧。自己被土匪抓走了,然后这个秦先生杀了土匪。

死了四个人,土匪能不报复吗?秦先生有车,跑的快,土匪追不上他。可是自己家没法跑。到时候如果土匪找上门来,自己一家该怎么办?

常小玉下意识的把手伸向了旁边。

四支长枪,就放在她身边。

常小玉知道枪是可以杀人的。现在有四支枪,自己一支,哥哥一支,娘一支,还富裕一支。她爹早过世了,所以就多出来一支。

枪,常小玉还不敢贸然的碰,但是她悄悄的拿起了一颗子弹,紧紧的攥在手心里。

冰冷的钢铁触感,莫名的给了常小玉一份信心。

管他那么多呢。土匪,想来就来吧。来一个,杀一个,杀到自己死了为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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